胡毅 舒显勇 /文
核心提示:从1987年开始,每年的3月15日就成了中国消费者的节日,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是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本文所揭示的案例说明、消费维权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的和谐稳定。
2009年,工商部门完全停止收费职能,把全部精力集中到执法监管和服务发展上。这一年,建始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受理各类维权投诉458件,较上一年净增50.1%,消费维权投诉在向各领域延伸。
一 最低话费有陷阱,短信扣你没商量
2009年2月,建始某通讯公司开展交话费送手机促销活动,刘先生花1080元在获得一部手机之后,话费当时就到账300元,协议规定以后每月到账35元,即月最低消费35元。但到11月初,刘先生手机被停,刘先生根据自己平时的通话情况,断定电话不该这么快被停机,到公司咨询则被告知:月初余存话费低于50元。明明协议中签约是每月最低消费35元,为何又变成了50元?刘先生反复与公司有关人员交涉,对方还说他私自涂改了协议金额。无奈之下刘先生拨打了12315投诉电话,后经工商部门查证:当初协议约定的确是月最低消费35元,而通讯公司则按每月最低50元收费,属通信商过错,通信商向刘先生赔礼道歉并赔偿话费500元。 “当初我单枪匹马找公司,他们不仅爱理不理还反咬一口,向工商部门一投诉,事情立即得到圆满解决。所以通过这事我得到启示,相信法律自觉维权”,在今年3.15来临之际,刘先生这样说。

3月12日,两位行人从一家通讯公司门前走过,对各类促销活动人们已司空见惯。
2009年8月31日,樊先生到某储蓄银行开办了个人存款账户,9月4日再去存钱时,却发现5天时间不到就扣了36元的短信服务费,樊先生找相关业务员交涉,对方却说这是省行代扣的,他们无能为力。在12315介入后,该储蓄银行才将那36元又重新划到樊先生的账上,并向他赔礼道歉。 “在没有告知对方的情况下,强行代扣短信服务费属侵权行为”,建始县工商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长舒显勇说。
二 加油站短斤少两 经济纠纷险酿群体事件
2009年7月31日晚,司机周先生和袁先生在建始城区某加油站给车辆加柴油,因短斤少两遂向加油站要求赔偿,后来陆续有司机听说情况后赶往现场,高峰时期人员聚集达1500多人,车辆200余台,209国道一度中断。 此事引起建始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立即成立由多个部门参与的事件处理专班,调查短斤少两原因,制止事态进一步蔓延。工商部门及时启动市场管理应急预案,迅速开设6个登记点,对近期在该加油站加过油的司机一一登记,及时舒缓了不少司机紧张、焦虑、浮躁的情绪。
两天后,经质检专家检测认定,该加油站一台柴油加油机误差达+15.01%,即加100公升柴油实际不足85公升,而造成误差的原因是:因一加油机发生间歇性死机不能正常使用,加油站便更换主板,在未报经质监部门检定的情况下擅自加油,三天之内加油计量总误差量达1419.8升,违法收入近9000元。后来,有关部门一一排查,在1394名登记车主中确认出234人为赔付对象。从而使这场售油纠纷得到妥善处理。“如果不果断及时采取措施,一个普通的经济纠纷有可能酿成不堪设想的群体性事件而影响社会稳定,这次售油纠纷对我们启示是深刻的”,建始县工商局局长潘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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