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环保局开展四项警示教育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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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来源:建始网 |
发布日期:2010-09-07 10:2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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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始网消息(通讯员雷凯锐陈德华)9月3日,县环保系统干部职工对省环保厅《关于对南漳县华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环境违法问题的通报》进行了学习传达,并结合华海纸业的深刻教训和我县环境保护工作实际情况,决定在本系统内开展四项警示教育活动。
活动由局纪检组长牵头,组织全体环境监管执法人员,认真学习该通报,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心,注重执法程序,深入检查,杜绝监管漏洞:举一反三,深刻反省本县环境监管存在的薄弱环节及工作不细致、不深入等问题,扎实开展以“依法履职,不断加强环境监管”为主题的调研活动;举办一期由县人民检察院、县纪委监察局指导的依法履职学习辅导讲座,进一步增强环境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能力;以南漳县华海纸业环境违法事件为教训,近期开展一次重点企业、建设项目环境执法大检查,加大对环保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确保环境安全。通过四项警示教育活动,进一步增强环保队伍的责任意识,严格履行职责,彻底排查环境污染隐患,防患于未然。(编辑田和平)
新闻背景:7月2日晚,央视《焦点访谈》栏目播放了《排污口里的猫腻》,报道了南漳县华海纸业有限责任公司的环境违法问题。按照省政府要求,襄樊市政府负责调查处理了华海纸业环境违法问题,省环保厅会同省监察厅组成联合督办组进行了督办。8月13日,湖北省环保厅通报指出,华海纸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私设暗管恶意排放超标污水、私自安装清水管道稀释超标污水、违反“三同时”制度、超过“三同时”验收期限9个月等问题,严重损害了群众利益,并在社会上造成了严重不良影响,已严重违反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员违反了党的纪律。南漳县环保部门相关人员不严格履行职责,监管不及时,督促不到位,其行为违反了党纪政纪。该案暴露出企业、环保部门和地方政府在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警示作用明显。(一)少数企业法律意识极其淡薄,在经营管理中一味追求经济利益,无视国家环保法律法规,不承担企业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以直接向环境排污等方式降低生产成本,主观恶意大,应作为环境执法重点打击对象之一。(二)环保部门干部履职还不到位,虽然做了许多工作,但存在监管上的漏洞,责任追究难辞其咎。(三)地方政府在发展经济的同时,忽视了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应深刻反思,提高地方党委政府环保意识,落实科学发展观,不能总是事后补救,要把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放在发展战略的突出位置,秉承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理念,做到经济发展与资源环境相协调、可持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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